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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在無家可歸之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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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你來說,家是什麼?

上個月把台北的租屋處退掉後,我成為了無家可歸者,很想浪漫地說從今天起我四海為家,我住在地球,我將浪跡天涯!

但現實沒有這麼浪漫,我其實想要一個家。

我現在人在澳洲,住在工廠旁邊的屋子裡,這樣算有家嗎?又或是我原本在台北租的屋,能算是家嗎?

住的地方就可以說是家嗎?我覺得不算。

在我父母離婚後,我輾轉住過很多地方,爸爸的朋友家、山上的佛堂、外公外婆家、阿嬤叔叔姑姑家,而後則是與不同群朋友合租過的幾間屋子。

這當中唯一有讓我感受到家的時候是跟阿嬤和叔叔姑姑住的時候,每天起床阿嬤會幫我做早餐,沒事就會問我吃飽沒,下課後姑姑會陪阿嬤在客廳看電視,晚餐會邊看型男大主廚邊吃,假日可以煩叔叔帶我出去玩,或是一起在家裡玩線上遊戲。

不過這樣的情景大概只維持到我高中一年級,我阿嬤在那時候就過世了。從那之後,家裡就沒有人會煮飯了,叔叔跟姑姑都各自買飯回來吃,我也參加了熱舞社,都是練完舞後跟朋友一起吃飯才回家,回到家就待在房間裡。

現在想想,「家」要成立的前提是有「家人們會一起在家裡吃飯」的光景吧。

不過怎麼樣才撐得上是家人呢?傳統定義下的「家人」泛指父母和一些同住的親戚,我想對不少台灣人來說是個束縛

因為很多人並沒有被父母和親戚好好地對待,許多人似乎認爲光是把小孩生下來,有供吃穿到長大就夠了。教養方式也有不少停留在「養兒防老」或是被當作父母意志的延伸。

說好聽一點是「為你好」,但其實只是想控制小孩的人生,背後隱含著對小孩能力的不信任和權力地位的永恆不對等。

當小孩長大,吸收了許多知識也對人生的歷練變得豐富,我並不認為父母和長輩會永遠比小孩來得正確,因此小孩也不需要永遠遵守父母的話,這不是說不能尊重父母,而是父母得先尊重自己的孩子能做出對自己好的決定。

當然有處得非常融洽的父母和叔伯姨嬸或表親,只是我認為家人並不侷限或是總是有血緣或姻親關係的人。

如果把「家人」用「家裡的人」、「住在一起的人」來思考的話呢?

我從大學開始,前後與五組人一起同住過。

很可惜的是,我覺得這麼多次的經驗對我來說都不甚理想,住在一起的時候有諸多摩擦,其實合租本來就要彼此磨合,但我想我對「家」的渴望太強烈,而對他們來說,就只是為了求學或工作方便才短租而已,並不需要放這麼多心思在上面,因而造成了彼此不少負擔,也讓我自己對我們的友誼產生了不平衡,有其中一組人我甚至全員封鎖了,現在想想有點太衝動了,但或許也代表緣分已盡吧。

想到在這段合租期間,我也很常沒待在家,畢竟合租比較沒有個人空間也偶有摩擦,所以我都會去咖啡廳。我最常去的咖啡廳是 Love;Cafe海邊的卡夫卡早秋咖啡,但 Love;Cafe 沒有撐過疫情,海邊的卡夫卡則是在都更後結束營業了,現在只剩下早秋還在營業。

老實說,在 Love;Cafe 的時光有讓我短暫感受到「家」的感覺,我大概有三年的時間沒事就會泡在那邊,一進門老闆娘就跟我說「來啦」,然後幫我點一杯香草拿鐵。一開始是有一位摯友常駐在那,我常常去找他,去久了就慢慢地在那邊認識很多新朋友。

那三年適逢大學畢業、搬出親戚家與朋友合租,以及轉職軟體工程師,待在那裡可以讓我更平靜地去面對這些轉變,像是我的一個避風港。

與只有那邊能見到的朋友相處,也初次讓我體會到「相逢何必要相識」,如今在 Love; 關閉兩年間,多數人我再也沒有碰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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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結束這幾段合租之後,我就自己一個人住,雖然內心渴望「家人們一起吃飯的光景」,但也想努力看看自己一個人能不能打造一個「家」。

結果是我感到非常寂寞,不過我沒有寂寞太久,因為我獨居半年後,剛好就讓我遇見了前女友,她幾乎每天下班後都會過來,我們很快就幾乎是同居的狀態了,在那段時光我真的覺得很快樂,只可惜彼此價值觀也有許多無法磨合的部分,我醞釀已久要去日本工作的計畫也剛啟動,因此不到一年我們的關係就結束了。

我在去日本之前會先來澳洲,除了在 暫別台灣兩年:前往澳洲與日本 提到的部分,還有個原因是與她的關係結束,我等不及日本簽證下來,我想要先出去看看了。

而獨居的那半年,我有感覺我變得越來越沈默寡言,也花了太多錢在填補自己的寂寞,我買了很多動漫的周邊和小說,也瘋狂追星,我想我是真的喜歡那些東西,但那時候的頻率跟強度高於我的預期,我認為並不全然在享受其中,而是在填補一些空虛。

我在退租清空租屋處後,我盤點了「我」在世上所有的物品,由於需要借放在朋友家,我丟了很多東西,只保留了真正重要的那些物品,我後來留下的東西主要有這幾類:

  1. 衣物
  2. 小說,主要是布蘭登山德森和伊坂幸太郎的,另還有一套妖怪公寓跟其他作品。
  3. 動漫的周邊
  4. 追星的周邊,主要是鈴木愛理、milet 和 Ado 的。
  5. 回憶型物品,像是畢業紀念冊、過往的日記、明信片。
  6. 一些電子設備

我曾經旅日生活過一個半月,目前也在澳洲住了一個月,沒有這些物品不會不便,畢竟大多數生活用品還是買得到,但沒有這些的房間確實會讓我覺得就只是個住的地方。

寫到這裡,其實我還是對於「家」的概念很模糊,但除了「家人們會一起在家裡吃飯」的前提,或許還要再加上「具有我或是其他家人個人風格」的物品。

而目前對於「家人」的想法是「願意一同創造出歸屬感的人」,我也在很多作品中有感受到類似的感覺,像是「東京教父」、「小林家的龍女僕」和「間諜家家酒」,那種氛圍會是我很嚮往的。

我挺喜歡上一篇文章有個前輩留的言「大概沒有一個國家是天堂,但總會有一個國家給人有家的感覺」,現在人在澳洲,明年會去日本,希望能遇見帶給我家的感覺的地方,或是可以找到可以一起創造出歸屬感的人,就像黃金神威的愛奴孤兒吉卡帕西,在與谷桓和茵卡拉瑪一同旅行後,在樺太遇到願意接納他的人而留下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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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再分享個小趣聞,在文章寫完前一天,這邊有一個台灣人要離開了,他有個日本朋友想跟他再見一面,於是我們一群人去烤肉,這才知道那位日本人原本也只打算來打工度假,但她遇到了一個巴西男友,就變成兩個人都計畫要在這裡想辦法留下來了。

感謝幫我閱讀文章初稿以及給予回饋的喬、宣、寧、柯、容,和 minYA-Xuan翰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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